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通过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jhzyedu.cn)公布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洪都职工业余大学,1979年更名为洪都机械厂工学院,1990年更名为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工学院,2004年经江西省政府批准改设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办学性质由“公办”变更为“民办非营利性”,举办者变更为由中国航空学会和江西军工思波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智田教育投资公司。
第五条 学校全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识别码:4136013871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872号、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灵谷峰大道1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备注 |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定向军士) | 3年 | 只招男生,陆勤合格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定向军士) | 3年 | 只招男生,陆勤合格 |
无人机应用技术(定向军士) | 3年 | 只招男生,陆勤合格 |
导弹维修技术(定向军士) | 3年 | 只招男生,陆勤合格 |
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定向军士) | 3年 | 只招男生,陆勤合格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导弹维修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民航运输服务 | 3年 | 男女不限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3年 | 男女不限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年 | 男女不限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航空物流管理 | 3年 | 男女不限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3年 | 男女不限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飞行器维修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3年 | 男女不限 |
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数控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3年 | 男女不限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导航与位置服务 | 3年 | 男女不限 |
软件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环境监测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3年 | 男女不限 |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3D打印方向) | 3年 | 男女不限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男女不限 |
空中乘务 | 3年 | 男女不限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男女不限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男女不限 |
第十一条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年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的文件为准,并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计划数从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中划拨。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专业、招生对象、体检标准及招录程序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上线考生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高考改革试点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录取省份的考生,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同样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确定录取,专业调剂按当地新高考方案实施。
第十八条 对于高考改革试点采用“专业(类)+院校”模式录取省份的考生,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当地新高考方案实施。
第十九条 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项目 | 2024年收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学费 | 10030(定向培养军士专业) | 1.2025年学费调整方案已上报主管部门备案,2025年各专业最终学费收费标准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备案后为准。 2.普通类新生就读抚州校区;定向培养军士第一学期在昌南校区,之后转入抚州校区就读。 |
10030(除航空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外普通类专业) |
11508(航空物流管理专业) |
979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 |
项目 | 收费标准(元/学年) | 情况 |
书本费 | 900 | 财务代收,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多退少补 |
住宿费 | 2300 | 4人间,独立卫生间、空调(抚州校区) |
1200 | 6人间,独立卫生间、空调(昌南校区) |
1100 | 8人间,独立卫生间、空调(昌南校区) |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档助学金4800元/年、国家二档助学金3700元/年、国家三档助学金26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五条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二十六条 退学退费: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退费,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赣教字〔2007〕8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定向培养军士入学1个月内,由省征兵办指导学校组织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转为同专业普通生。普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872号、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灵谷峰大道1号
学校官网:https://www.jhzyedu.cn
咨询电话:400-008-1888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17346669323
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791-8676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