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标识码:4114014105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和平北路东流街12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海俊 校长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与办法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专业设置
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导游、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
五、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凡报考我院考生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遵纪守法。
2.凡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凡报考我院考生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七、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有关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全面贯彻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收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3.高考普通类招生录取依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按考生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录取办法,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各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八、学费标准
护理9200元/人.年、助产9200元/人.年、药学9200元/人.年、中药学9200元/人.年、医学美容技术9200元/人.年、眼视光技术9200元/人.年、针灸推拿9200元/人.年、康复治疗技术9200元/人.年、中医康复技术9200元/人.年、口腔医学技术9200元/人.年、健康管理8800元/人.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8800元/人.年、软件技术8800元/人.年、大数据与会计8800元/人.年、市场营销8800元/人.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800元/人.年、导游8800元/人.年、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8800元/人.年、社区康复8800元/人.年、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8800元/人.年。
九、学生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有《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等形式获得资助。
十、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的,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和平北路东流街12号
电话:0351-6655188
传真:0351-6655967
学院网站:http://www.sxlqzy.cn
十二、附 则
新生入学时,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院原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7日